江苏省文明单位是指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、立足岗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、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、精神文明创建成效突出、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。
本单位经对照标准、严格自查,认为基本符合条件,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参评。根据评选工作有关规定,请本单位干部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即日起两个月内向省、市文明办反映。
市文明办监督电话:83739164;电子邮箱: wmbhdc@126.com。
省文明办监督电话:(025)88802683、88802681(工作日);电子邮箱:jsshdc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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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6月11日